中共云阳县委宣传部
云 阳 县 文 明 办
共 青 团 云 阳 县 委
关于开展云阳县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的通知
云青联发〔2008〕6号
双江镇党委及驻双江镇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全面营造 “五创”工作的良好人文环境,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壮大志愿者队伍,大力提高市民素质。根据《云阳县市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云阳委办〔2008〕21号)和《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研究,拟面向新城各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募注册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招募注册时间、地点
2008年8月8日—8月20日,申请人直接到双江镇各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申请注册登记。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本次招募的注册志愿者,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选择性地进行志愿服务。其基本条件是:
1.长期在新城境内居住;
2.年满18周岁或16至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为主。14至18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从事社区志愿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6.承认并遵守《中国社区志愿者服务守则》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注册程序
1.申请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社区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县志愿者管理机构(暂设在团县委)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县志愿者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号码后在社区内进行张榜通知,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志愿服务活动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志愿者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主要实践方式,社区及驻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广泛宣传,狠抓落实,组织相应人员到社区参与注册登记,确保招募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8%以上。
2.志愿者要自觉服从县志愿者管理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
3.请各社区将志愿者招募注册相关表册,于2008年8月22日前报双江镇志愿者管理机构(暂设在双江镇团委)。双江镇志愿者管理机构于8月25日前将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汇总表及其电子件报团县委办公室。
双江镇团委电话:55167941 联系人:吴丹13996678061
团县委电话:55129403 联系人:王德友 邮箱:yyzyz@163.com
附件 1.云阳县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云阳县双江镇社区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3.云阳县志愿者注册汇总表
中共云阳县委宣传部 云阳县文明办
共青团云阳县委
2008年8月5日
主题词:志愿者 招募 通知
(共印6份)
责任编辑: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