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寻衅滋事处以劳教一年
来自: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0-03-02

       本网讯(记者 冉玲 通讯员 熊鹏飞) 日前,徐某、张某因在我县某学校寻衅滋事,以借钱为由向学生强拿硬要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1年。

       据办案民警介绍,徐某现年18岁,张某17岁,均是江口镇人,初中毕业后便闲散在家,属社会无业人员。去年12月,徐某、张某经常在我县某中学找事、闹事,被学校政教处教育后仍不悔改,12月19日,徐某、张某又在学校操场、寝室等地向该校30多名学生“借钱”,向每个学生强拿硬要10元至100元不等,让学生们心理十分恐惧,安全感极差。

       案发后,江口派出所民警很快便将徐某、张某抓获。

责任编辑: 熊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