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政法部门组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
来自: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0-06-0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推动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我县政法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县委政法委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政法系统任务分解表。要求政法各部门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领导带头,落实“五大举措”,解决“五大问题”:一是忠诚为民,解决队伍先进性的问题;二是提升素质,解决执法能力问题,三是正确用权,解决执法规范化问题;四是阳光执法,解决执法监督问题;五是公正廉洁,解决队伍管理问题。

        县法院强调以“六点要求”将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引向深入、落到实处。一是突出重点。深化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紧扣三个“进一步”,不断增强能动司法意识,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二是抓住难点。敢于正视问题,不怕揭短亮丑,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实实在在分析问题,客观公正实现整改、落实、完善。三是把好节点。注重每个环节、每个关键,严格按照时间、步骤,扎实有效推进。“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增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领会要点。将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动信息化建设作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三大要点”。认真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努力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主题,推崇“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五是找准落点。明确开展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找落点,具体到每个岗位、部门,努力实现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真正体现出“信得过、靠得住、有本事”。六是注重特点。整个活动既要有法院特色,又要显工作亮点。把廉政建设作为本次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导诉等工作制度,努力维护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建立经常性的督查、考核、激励机制,宣传敬业、勤勉、公正、廉洁的人和事,以先进的事迹鼓舞人,以优秀的形象影响人。

        县检察院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宣传发动、集中学习、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四个阶段中,要求始终做到与“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三项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和“三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岗位干警为主要对象,着力解决队伍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能力、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最终实现“四个目标”:队伍违法违纪案件零目标;涉检信访新案明显下降;群众对检察队伍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公众安全感保持在95%以上。

        县公安局强调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分为组织发动、警示教育、学习讨论、查摆剖析、整改落实、考核验收“六个阶段”,扎实开展“四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广大干警要有政治敏锐性和紧迫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权责意识、效率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边学边改。牢固树立“业务体现政治、政治助推业务”的理念,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决避免教育整顿活动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把教育整顿活动与公安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做到“队伍往前推、工作不停摆”。坚持边学边改,即查即改,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务求实效,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紧紧围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做到动员发动“广”,全警参与,不留死角;理论学习 “全”,篇目尽揽,不遗不漏;查摆问题“真”,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整改问题“实”,不走过场,不被动应付;队伍面貌“新”,警民和谐,满意度和公信度提升。县局督导组及政工监督室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四)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公安信息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大内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掀起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热潮,有效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参与的热情。

        县司法局要求认真分析形势,增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推动,做到“三坚持”, 准确把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原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效果。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二是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到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活动和推进政法工作统一起来,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上下功夫,使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为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政法工作有新突破。通过以上工作,达到“五个目的”。第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第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第三,执法行为切实规范。第四,执法监督得到强化。第五,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 熊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