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发布红头文件,要求县级驻京办限日撤销。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赞成的呼声较高,但反对者也大倒苦水,认为设立驻京办有利于维稳截访、招商引资、政策上传下达,言之灼灼,似乎撤了驻京办,工作就会一片暗淡。对此,我不以为然。作为撤驻京办赞成派,我要说,县驻京办,你一路走好。
县驻京办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而产生的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存在已是不合逻辑,撤销更是大快人心。现今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即便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但也在日臻完善之中。若是维护地方安全稳定、招商引资、政策上传下达等工作还是行政管理的一片空白,完全可以通过增加编制、完善制度职能等措施加以综合解决。所幸的是,我们的县安监局主管安全工作,信访办负责信访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县招商局主管招商引资工作。既有专职部门落实各项工作,驻京办在京办公岂不是画蛇添足吗?
再者,驻京办是属某某县委县府管辖、办公地点却设在首都北京的一级工作机构。是否如中国驻外使领馆一般呢?仿佛又不尽然。是像肯德基公司一样开的连锁店,有总部,有分店吗?总部设在某某县城,分店设在首都吗?这样的类比也好像不通情理。
如果成立县驻京办的模式可以推广的话,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假设:各乡镇设立驻县办,各村(社区)设立驻镇(乡、街道)办,理由也可像县驻京办一样的依葫芦画瓢。真是这样的话,乡镇的人员编制还要扩充,村里的干部人数也要大幅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当然也会水涨船高。如此一来,不光党中央、国务院多年进行的精简机构人员、减轻人民负担的努力恐怕会付之东流,也会使民怨沸腾,和谐社会渐行渐远。
由此我认为,县驻京办的存在是管理制度不完善、社会秩序不规范的产物,是一些地方过分强调政绩、忽视民生而设置的办公场所,也是极易滋生腐败习气和官僚作风的温床。
说来似乎很气愤,但一想到一些地方因驻京办的撤销若有所失的情绪又会增加几分感慨。其实,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切工作都会柳暗花明又一春。
一是我们的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要加大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策的公开、公平和透明。不要因为谁和谁脸熟,就在项目和资金上享有特权,反之,则一穷二白。如果我们在年初预算前充分调研,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资金和项目,使之提前到达省、市、县,由专门机构监督项目和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严格实行问责制,省去一些地方跑项目和要资金的环节。若真如此,利剑高悬,有哪个部门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持璧在手,高呼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呢?若真如此,又有哪个地方政府会千里迢迢求神拜佛呢?
二是我们的地方领导要切实转换观念,不要好大喜功,要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增收致富多做引导、多做规划、多做帮扶,勿因民生事小而不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安居乐业是领导干部最大的政绩。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三是以人为本,优化环境。其实,不安全不稳定,很大程度上的责任在我们的工作不细致、作风不深入、态度不真诚、方法不恰当,导致老百姓不满意才导致了上访事件的发生。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时时处处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谁又会天天耽误生产到处上访呢?试想,人民安居乐业、环境卫生洁净、投资政策优惠,服务态度一流,有这样的招商氛围,筑巢引凤的日子还会远吗?(牟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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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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