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 出台“十条禁令”规范办学行为
来自: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0-09-07

        本网讯(通讯员 谢仁敏)日前,县教委出台《云阳县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十条禁令”是:严禁违反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购买校服和其他商品;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严禁教师强迫、动员、诱导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和有偿补习活动;严禁教师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不履行正当审批程序乱借乱调教师;严禁不经审批同意擅自新增学校债务和不立项先建设、不审批超规模建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早晚自习上新课、讲作业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擅自收取择校费;严禁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弄虚作假。

责任编辑: 熊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