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南溪镇石渠村6组的龚某,来到人和街道立新社区调解委员会,请求调委会给予帮助。龚某气急败坏地说:“没想到好心借出了钱,却收不回来了!”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龚某与人和街道立新社区20组的张某是朋友,张某家因装修房子,于2011年5月5日找龚某借了两万元钱。当时,双方约定借款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不过,借条上并未注明还款时间。
2014年6月,龚某开始找上门找张家催要借款及利息。张某在外打工没在家里,他老婆向某说家里没钱还债。后来龚某又多次找上门均无结果,于是急了,扬言再不还钱,就将家里瘫痪的老人放在张家养老,并搬走他家东西……
矛盾愈演愈烈。因此,今年2月,龚某来到立新社区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社区调委会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派专人进行协调。
社区综治委员来到张家,找向某核实情况,了解到龚某所说属实。于是,综治委员耐心给向某做工作,讲明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人要讲诚信,有借有还。向某一边听着,一边不住点头,但对于还钱一事却始终不置可否。
社区调委会见一时无法做通向某工作,便又派人去给龚某做工作,说如果张家不还钱,建议龚某可以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而龚某认为两家原本是好朋友,没必要闹到打官司的地步,还是希望社区调委会出面调解。
于是,社区调委会又多次到张家去做向某的工作,他们运用法律、政策、情感等手段去感化向某。终于,向某说出了实情。她说她家不是不愿还钱,而是确实没有钱还,因为她丈夫张某在外没挣到多少钱,家里一时凑不起钱来还债。社区调委会终于找到了突破口,认为化解时机已成熟,打算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015年3月30日,社区调委会正式召集龚、张两家当事人到社区对借款一事进行调解。张某因在外务工,便委托其妻向某到场参加调解。调解员对双方的借款纠纷方作了详细分析,依法依理进行调解:鉴于张某家庭困难的特殊情况,张某向龚某所借两万元钱,龚某只收回本金,利息免去,只当扶持朋友。张某的妻子向某,必须在当天找亲友借齐欠款还给龚某。还款后,龚某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再提此事。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当即签字,达成协议。
这场借款纠纷,在人和街道立新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一个多月的奔走、调解下,终于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互相取得了谅解。
(记者 李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