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刘浩月)按照县府环保督查要求,青龙街道马沱村李成相、谭善兵、何世军、廖景芳和张世安等5户养猪场位于长江175水位线500米内,养猪场的粪便排放严重污染饮水及环境被确定为禁养区,要求11月底前完成关闭或搬迁,迎接重庆市环保局验收。
10月29日县农委接任务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由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关闭和搬迁青龙街道马沱村李成相等5户养猪场工作,执法大队庾即组织力量,抽调动监和投入品中队执法人员和青龙街道工作人员一道深入马沱村,摸底调查李成相等5户猪场养殖情况,清点猪场圈存生猪数量为1961头,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宣传环保和防疫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让养殖户了解关闭或搬迁目的意义,针对今年猪价上涨关闭或搬迁每头猪平均亏损近200元和搬迁涉及补偿两大具体问题,李建华副大队长带领执法人员和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分户做扎实细致的工作,联系各乡镇闲置猪场转移生猪,同时联系定点屠宰场和养猪场销售生猪,所涉损失己向有关领导反映。
截止11月30日,所涉5家猪场生猪已全部清库,圈舍、化粪池、沼气池及有关环境已清理和消毒完毕,园满完成县政府交给的猪场关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