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解读:税收减免篇(一)

来源:云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学容  2022年05月18日 09:14

为保障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云阳梳理汇总市、县两级正在执行的稳企惠企政策,编制形成了《云阳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2022版)。为便于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申请政策,按照税收减免、金融信贷、社保就业、产业扶持、其他纾困政策等板块分类,明确了各项政策的内容、来源、办理要件、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及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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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陆续分期对各篇章政策进行解读

今天为大家带来


税收减免篇(一)

01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办理要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留存备查资料包括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固定资产记账凭证、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02

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2号)。

办理要件:自行申报。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社保非税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鲁琳,55165006;张明雪,55165008。

03

航空、铁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2022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办理要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04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政策内容: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纳税人适用范围包括:已全面停产、停业、无经营收入来源的;当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被认定为市级特困企业的;从事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事业的。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除外。

政策来源:《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办理要件: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减免税理由、依据、申请减免年度及税额等),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复印件,有关部门出具的困难、受灾等证明材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符合上述减免税申请条件的纳税人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减免税申请和相关资料,实行集体研究审批。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明雪,55165008。

05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房土两税”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

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办理要件: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减免税理由、依据、申请减免年度及税额等,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复印件,有关部门出具的困难、受灾等证明材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符合上述减免税申请条件的纳税人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减免税申请和相关资料,实行集体研究审批。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明雪,55165008。

06

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办理要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07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

政策内容:(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执行。②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①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②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办理要件:退(抵)税申请表,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 (抵)税申请表。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08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办件要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09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办理要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留存备查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010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政策来源:《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办理要件:留存备查资料如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011

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1)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2)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政策来源:《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

办理要件: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下列原始凭证:出口发票,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要件:其他企业按相关规定提供资料。

办理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012

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办理要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我们将陆续为大家解读政策内容

广大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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