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龚庆)近日,我县一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被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

县应急局执法人员近日在泥溪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其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烟花爆竹限量140件,门市内实际存放160件,涉嫌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将至,县应急管理局保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三严禁”“两关闭”“六严禁”“九不准”要求,坚决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隐患整治到位、违法打击到位,保证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云阳报第202008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