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阳一烟花爆竹零售店
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被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

县应急局执法人员近日在泥溪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其经营许可证上烟花爆竹载明限量140件,门市内实际存放160件,涉嫌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云阳报第202008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