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地基层治理的实践中,一些干部工作中“表态多、行动少”“调研常‘有待’、落实总拖延”的现象,正悄然侵蚀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尤其是一些本应立行立改的问题,长期被冠以“待办”之名,实则陷入“不办”“缓办”“推办”的怪圈,令人忧心。
翻开部分单位的工作台账和整改清单,“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服务效能有待提升”“问题解决有待深化”等表述屡见不鲜。这些“有待”看似客观坦诚,实则模糊了责任边界,稀释了整改力度。当“待办”成为习惯性用语,它就不再是推动工作的起点,而成了逃避责任的“挡箭牌”。久而久之,群众眼中的“待办事项”,变成了干部心中的“可选项”,甚至“遗忘项”。
在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个别干部面对群众诉求时,习惯于“先记下来,后面研究”;面对上级部署,满足于“已列入计划,正在推进”;面对复杂矛盾,则以“情况复杂,需进一步调研”为由一拖再拖。这种“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工作状态,本质上是一种作风漂浮、担当缺位的表现。
究其根源,一是政绩观错位。一些干部重“痕迹”轻“实绩”,热衷于材料上的“问题意识”,却不愿在解决问题上动真碰硬。他们以为只要写上“有待改进”,就算完成了“自我批评”,至于何时改、怎么改,则无人过问。二是能力不足与畏难情绪交织。面对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新课题,部分干部缺乏专业素养和攻坚能力,不敢决策、不愿拍板,只能以“待办”搪塞。三是管理机制缺位。一些单位对“待办事项”既无明确时限,也无跟踪督办,整改清单一填了之,形成“纸上整改”的闭环假象。
“待办”若不及时转为“即办”“快办”“真办”,终将演变为“怠办”,贻误发展良机,寒了百姓民心。破解这一顽疾,关键在于以实干破空谈,以制度堵漏洞,以监督促落实。
要锻造“马上办”的作风。党员干部应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当场解决的绝不拖延,需协调推进的明确节点,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建立“限时办”的机制。将“有待”转化为“有责”“有时限”。比如,把“作风有待改进”细化为“每周开展一次窗口服务暗访,每月通报作风问题”;把“调研有待深入”具体为“两周内赴3个重点村实地走访,形成对策建议”。通过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让“待办”不再“悬空”。
要强化“督着办”的问责。纪检监察和督查部门要对“待办事项”全程跟踪、动态销号,对久拖不决、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百姓成为作风转变的阅卷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全国上下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更需要一支敢担当、善作为、重实效的干部队伍。唯有摒弃“待办即过关”的侥幸心理,真正把“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扛在肩上,才能让每一项承诺都落地生根,让每一份期待都不被辜负。
莫让“待办”沦为“怠办”,这是对初心的叩问,更是对使命的回应。
云阳报第202008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