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解除云阳县2026年第1次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重庆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2026年1月19日起,我县区域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满足解除预警的相关规定。根据《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要求,按照《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云阳府办发〔2023〕3号)规定,我县自2026年1月19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继续落实强化管控清单,并针对近期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一季度治气攻坚各项任务,有效应对PM2.5、PM10浓度累积升高。
一是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公安、镇街等力量,对禁放区域、重点场所(如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等)等区域实施加密巡查和定点看护,加强劝导,严格执法。
二是加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力度,强化露天焚烧巡查,网格值守到位,避免阴雨天气过后的露天焚烧抬头。三是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安排。
四是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落实湿法作业等十项规定,重点区域平基土石方工地鼓励停工或实施全天候密闭管控。
五是督促问题企业、工地全面整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施工。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9日
云阳报第202008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