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启动。从“世界读书日”的24小时,到“全民阅读活动周”的7天,时间的延长背后,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全民阅读从社会倡导、政策引导,正式迈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这无疑是建设书香社会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然而,当“必须做”的法定责任取代了“要我做”的柔性号召,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也随之浮现:如何让这法定的“一周”,真正点燃全民心中持续阅读的“每一天”?
首要之务,是警惕“活动周”陷入新的形式主义,重在培育“可持续”的阅读日常。
将一天拓展为一周,初衷在于延长公众对阅读的注意力周期,形成更持久的文化氛围。但如果各地只是将原本集中在一天的活动简单拉长、重复上演,追求场面的热闹与数据的漂亮,那么“活动周”很可能沦为一场盛大的“阅读表演”。
其真正价值,应在于通过这一周的集中示范与深度体验,激发兴趣、传授方法,最终引导阅读行为自然融入日常生活。
正如专家所言,阅读服务需与百姓生活节奏吻合,不能“我上班你上班,我下班你也下班”。法治保障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和资源,但最终目标应是让阅读像吃饭、健身一样,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生活方式选择。
核心挑战,是政府在提供“阅读条件”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激发“阅读动机”。
《条例》对建设阅读设施、保障阅读资源、服务特殊群体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国家层面对阅读公共服务属性的强化。
硬件易建,心火难燃。尤其在信息爆炸、娱乐至上的数字时代,吸引人们放下手机、拿起书本,远非提供一座图书馆或一个图书角那么简单。
这要求阅读推广必须超越简单的资源供给,转向更精细化的需求对接和兴趣引导。例如,针对不同年龄、职业群体策划主题阅读,利用数字技术提供个性化推荐,鼓励家庭阅读、亲子共读,让阅读从一项孤独的修行,变为可分享、可互动、有温度的情感连接和社交方式。
深层目标,是倡导“有质量的阅读”,而不仅仅是追求“阅读量”的数据。
当前,“刷屏”替代“翻页”、“浅阅读”挤压“深思考”的现象普遍存在。全民阅读的推进,不能仅仅满足于国民年均读书数量的增长,更应关注阅读的深度、思考的质量以及精神世界的建构。
活动周可以成为一个契机,通过经典导读、深度书评、作者对话、思维训练等活动,引导公众体会沉浸式阅读、批判性思考带来的愉悦与收获。让公众理解,阅读不仅是为了获取信息,更是为了锤炼思维、滋养心灵、提升境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关乎“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厚重深邃”。
根本追求,是让阅读公平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
《条例》特别关注了对重点地区的扶助和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这至关重要。
全民阅读的“全民”二字,意味着普惠性与包容性。不仅要解决城乡、区域间阅读资源“有没有”的差距,更要努力缩小阅读服务“好不好”、阅读能力“强不强”的鸿沟。
这意味着,资源投放需进一步向基层社区、乡村学校、偏远地区倾斜,同时积极探索流动书屋、数字阅读普惠计划、听书服务等创新形式,确保不同地域、不同境遇的人都能平等享有阅读的机会和乐趣。
从“一天”到“一周”,是制度的升级。而从“一周”到“每一天”,则是文化的沉淀与习惯的养成。当阅读不再仅仅是法定的活动周里的应景之举,而是化为无数个体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一部分,书香社会的蓝图才算真正落笔于现实。这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持续合力,在法治护航下,共同完成这场关于“心”的抵达的漫长旅程。
云阳报第202008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