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协调万州区人民法院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启用环境司法巡回审判艇
依法对向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本次审理的向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当事人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携带电鱼工具至禁捕水域
(汤溪河云阳县双土镇水域)
进行非法电鱼
共捕捞渔获物100尾1.23千克
经当庭审理宣判
向某认罪认罚
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412元
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电鱼会导致电击范围内
所有鱼类的死亡或伤害
对水生生物生长发育及繁殖造成不可逆影响
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此次公开宣判突出对“十年禁渔”
保护水生生态的警示教育意义
进一步凝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共识
环境司法巡回审判艇由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与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共同打造,集“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生态修复”功能于一体,是长江流域首艘农业与法院联建的水上移动法庭。投用以来,已就地审理案件15起(涉案20人),公开宣判10起(涉案14人),案件处置效率提升40%以上,显著增强了司法震慑力与教育覆盖面。
云阳报第202008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