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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溪府文[2009]16号 签发人:乐光辉
泥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6.20洪涝地质灾害险区住户实施避让搬迁的
请 示
云阳县国土局:
6月19日21:00至20日21:00,我乡发生了30年不遇的特大暴雨,造成大量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处房屋受到损毁。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全乡10个村(社区),共有8个村社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23处,冲毁或危房32户,128人的房屋70间,总面积1050平方,冲走猪14头,鸡45只。其中,枞林村1组发生面积20余亩,1万余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导致山下3户18人6间房屋或牲畜圈舍不同程度受损。据统计,全乡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
灾情发生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片长、驻村干部、安监办、城管办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灾情。一是紧急将32户群众撤离险区,临时安置在本组或本村安全处寄住;二是加强监测,明确监测人,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作出每一个单点防灾预案;三是组织抗灾自救,在乡村组的支持下,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为确保群众生命绝对安全,特请求对6.20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给予救灾救济,并作为避让搬迁对象给予项目支持。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地质灾害 避让搬迁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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